053288983878
13506391056
产品中心
Products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16号 城市桂冠 A-16F 市场部
电话:053288983878
手机:13506391056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2020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2020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发布人:青岛金宏森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4

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2020年,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并根据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名单和我国过渡期安排,调整特惠税率适用国别。

    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中心 | 行业动态 | 设备技术 | 招商中心 | 联系我们
电话:0532-88983878 传真:0532-88983878 邮箱:sogsin@foxmail.com 本程序由青岛金宏森机械有限公司市场部制作- Powered by SOGSIN.COM 鲁ICP备160279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