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使用有毒的、刺激性的以及易燃物质的工艺过程应放在单独的厂房中,或安排在厂房内专门隔出的地段上,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2.车间里运送原木、锯材、废料的通道应设置消除穿堂风的设施如走廊、门厅、门帘、帘幕等以及防止火灾蔓延的设施如自动防火门、防火防烟挡板、水幕等
3.在车间内需要安全地到达设备上方的工作岗位时,应安装带防护栏杆和楼梯的天桥。厂房地面和天桥通道应敷设防滑地面。
4.常用的人行通道上不应有设备和管线,其宽度不小于1m
5.地面以下的传送带要用盖板或栅格状防护板齐地盖上。金属板表面应防滑。栅格防护的缝隙宽度不超过30mm。
6.锯末和废料贮槽应安放在厂房外
7.凡噪声级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时,应在建筑、布局上采取降噪措施。
(1)高度达6m的大厂房内应安装吸声材料的天花板(矿渣棉吸声板)。又高又长的厂房,如宽度小于高度,则两旁墙上亦应安装吸声板。
(2)厂房高度超过6m时,在靠近木工机床的上方安装吸声的吊顶天花板。
(3)如果厂房内装木工机床的噪声级很高,而又允许进行远距离操作时,操作人员可在隔音室内工作。
(4)根据木工机床的不同噪声强度,适当布置各个设备,也能达到降低噪声级的目的。噪声最大的设备如刨床、圆锯、带锯应与其他设备分开布置
8.在木工机床设计阶段采取降噪措施
(1)改进刀具。例如改进圆锯片的齿形和结构,木工刨床上采用螺旋刨刀片或分段刀体,螺旋线提升角为2°时,噪声级可降低10dB(A)。
(2)圆锯片上采用阻尼措施。
(3)改进气流特性。例如,在木工平刨床的唇板上打孔或开梳状槽
(4)选择最佳的吸尘装置,降低空气动力噪声
(5)零部件的减振和隔振。
(6)对工件的减振和隔振。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降低主轴转速和进结速度
(8)采用涂覆层、吸声、隔声罩。
(9)提高圆锯片、刨刀轴及各种旋转体的平衡精度
(10)为了降低圆锯的噪声,如锯口深度不大时,可采用消声装置如铁制消声盘。如锯口很深时,可采用氟塑料制成的弹簧消声器。
(11)为降低平刨床空转噪声,可采用开有小孔的定位垫片。
9.厂房内使用电介质加热炉的木材于燥工,其高频辐射电磁场应符合有关规定。
10.厂房内凡对工人有危险的地段,应设安全标志
11.工作岗位、通道不应被坯料、成品和废料所阻塞。应在车间内划出专门的场地或在地面上用颜色标出范围存放上述材料。
12.木工机械应配备局部通风和粉尘接收器。抽风装置应安装在易于维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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